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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届港都青年文学奖暨漫画奖创作比赛实施办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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期 - Oct / 2022

一、主旨:鼓励青年学生文学及漫画创作风气,提升文艺气息及艺术水准,达到美化人生及以文会友之目的。

二、指导单位:救国团高雄市团委会、救国团屏东县团委会

三、主办单位:救国团《南方漾漾青春志》杂志社

四、协办单位:高雄市、屏东县各公私立高中(职)、国中学校

五、内容题材:不拘,以鼓励向上、向善之积极态度,能充分表达青少年心声和反映时代背景为主。

六、参加资格:凡就读高雄市、屏东县各公私立高中(职)、国中同学皆可参加。

七、类别与奖励:个人参加件数不限,唯得奖以一篇(取最高名次)为限。

(一)国中组:

一新诗类:不超出二十五行(行数超出者,不予评分)。第一名:一千五百元、第二名:一千二百元、第三名:一千元、佳作若干名:致赠奖品乙份;以上均颁发奖状乙帧。

二散文类:六百字~二千字(字数超出或不足者,不予评分)。第一名:二千五百元、第二名:二千元、第三名:一千五百元、佳作若干名:致赠奖品乙份;以上均颁发奖状乙帧。

三小说类:不超出三千五百字(字数超出者,不予评分)。第一名:三千元、第二名:二千五百元、第三名:二千元、佳作若干名:致赠奖品乙份;以上均颁发奖状乙帧。

四漫画类:规格如「七、规定事项」。不分名次,录取优胜五名,每名一千元、佳作若干名:致赠奖品乙份;以上均颁发奖状乙帧。

(二)高中(职)组:

一新诗类:不得超出三十五行(行数超出者,不予评分)。第一名:二千元、第二名:一千五百元、第三名:一千元、佳作若干名:致赠奖品乙份;以上均颁发奖状乙帧。

二散文类:一千字~三千字(字数超出或不足者,不予评分)。第一名:三千元、第二名:二千五百元、第三名:二千元、佳作若干名:致赠奖品乙份;以上均颁发奖状乙帧。

三小说类:不得超出四千五百字(字数超出者,不予评分)。第一名:三千五百元、第二名:三千元、第三名:二千五百元、佳作若干名:致赠奖品乙份;以上均颁发奖状乙帧。

四漫画类:规格如「七、规定事项」。不分名次,录取优胜五名,每名一千元、佳作若干名:致赠奖品乙份;以上均颁发奖状乙帧。

八、评审:由主办单位聘请作家、漫画家担任评审。

九、规定事项:

(一)文字类:一律以电脑WORD(.doc)档打字列印正体(繁体)中文稿12级细明体、版面直式横书(由左至右,由上至下方式)电脑打字并编列页码,以A4纸张、单面黑色墨水列印装订,一式三份;并须附CD光碟片(内含应徵作品和比赛报名表)。格式不符者概不受理。

(二)漫画类:一律使用八开白色西卡纸,直式,以针笔、沾水笔、黑色签字笔作画,不得彩色。以四格为限,内容文字除强调特殊效果者外,请以铅笔书写,以利刊登时方便打字替代﹙影印稿不收﹚。

(三)所有参赛作品,概不退件,请自留档案。

(四)得奖作品刊登于《南方漾漾青春志》期刊时,不另支稿酬。未得奖作品,主办单位得择优刊登于《南方漾漾青春志》期刊,另依一般稿件致赠稿酬。

(五)经通知作品得奖后,作者必须配合提供二百字「得奖感言」与和横、直式生活照各乙张,不得异议。(註:若不愿提供者,请勿参赛)

(六)参赛作品需未曾在国内外任何刊物和网路上发表者,得奖作品若经查获或检举为抄袭属实者,除取消其资格外,并追回奖金、奖状。

十、参赛方式:参加者请填具比赛报名表(格式如附表,得影印,可至http://www.my.org.tw下载),并以迴纹针附在作品第一页上 (漫画则粘贴于背面)。资料不足者不予受理,如经查证提供不实资料者,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。投稿作品上不得标註姓名、笔名或印制任何可资辨识作者身分之记号、符号、图像或文字。否则取消参赛资格。并请于信封上加註「港都青年文学奖」或「港都青年漫画奖」字样,否则视同一般稿件处理。

十一、投稿地点:高雄市前金区中正四路189号《南方漾漾青春志》杂志社收。

十二、收件日期:即日起至112年2月20日(星期一)截止(以邮戳为凭)。

十三、得奖名单将刊登于112年4月号《南方漾漾青春志》,并预定112年3月20日发布于http://www.my.org.tw上。

十四、本办法若有未尽事宜,得随时于《南方漾漾青春志》公布修订之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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